案例教学是政治与公共管理类专业重要的教学方式,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案例研究是政治与管理类学科科学研究的重要部分,案例成果也是相关学科建设的重要成果。案例成果的国际化也是高水平管理研究的趋势。为进一步从制度层面激励我院教师与学生从事案例研究和教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特作出规定如下:
(1)进入“哈佛”案例库的案例一篇,等同于SCI检索三区论文或SSCI检索论文1篇。
(2)进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的“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进入全国MPA教指委“全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案例库”、获得全国MPA教指委“全国优秀公共管理教学案例”的案例一部,等同于中文重要期刊论文一篇。
(3)参加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与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并获得优秀奖者,指导教师等同于中文核心期刊(CSSCI)论文一篇;获得三等奖者,指导教师等同于重要期刊论文一篇;获得二等奖者,指导教师等同于权威论文一篇;获得一等奖者,指导教师等同于SCI检索三区论文或SSCI检索论文1篇。
(4)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包含MPA研究生)参与上述案例编写或比赛者,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单位者,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成果认定与教师等同。其余参与者成果认定等级依照排序依次降低一个档次。
(5)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包含MPA研究生)参加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与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并获得优秀奖及以上者,案例可以作为申请答辩的资格论文。
如果能够通过学校有关部门审查认可或者许可,上述案例研究成果的认定也适用于教师业绩考核、职称晋升等成果认定。
此实施办法从2017年10月18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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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