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武汉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的推荐工作,进一步调动学院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6〕2号)、《武汉大学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123号)和《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教师申报情况,学院制订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评审规则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行为。
(二)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勤勤恳恳工作,独立主讲本科课程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量饱满。各类申报人须满足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如下。
公共基础理论课程类:本学年承担公共基础理论课程教学达到96学时。
通识课程类:本学年承担通识课程教学达到32学时,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
专业理论课程类:本学年承担专业理论课程教学达到48学时。
(三)教学质量良好。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包括教师课程教学理念、内容、方法和效果等方面;评价方式采用学生评价、专家评价和单位评价等方面相结合。
(四)公共基础理论课程类和专业理论课程类申报教师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本单位同类课程授课教师学生评教分数排名前40%。
(2)在本单位同类课程授课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排名前40%。
(五)除上述条件,申报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建设,取得标志性教学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编写出版高质量教材、获得高水平教学类奖励、指导学生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等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审推荐程序
申请人现场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待定):
1. 申报教师陈述自己的申报条件(每人5分钟左右)。
2. 评委提问及回答(每人2分钟左右)。
3. 按照通识课程类、专业理论课程类2个类别,根据评分结果排序,拟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本科生院。
三、推荐名额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为通识课程类1人;专业理论课程类4人。
四、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院督导组成员组成。
五、教师申报材料公示如下:
通识课程类申报教师(按姓名拼音排序):柳新元、刘早荣、赵嵘
专业理论课程类申报教师(按姓名拼音排序):常荔、陈刚、冯川、冯先祥、夏冕、张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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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